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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7月起,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可以全家用!

作者:admin2018-04-28 10:46反馈/举报

    为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扩大广西区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用范围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广西区域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和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等一般诊疗费、自费医疗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的费用。

    广西区域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和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所产生的费用。

    上述医疗费用既包括政策范围内,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也包括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而在2017年10月1日起,南宁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就实施了扩大支付政策,住朋君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请查收!

    如何授权绑定

    1、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

    授权人持本人和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配置有“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的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中心、社区居委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点击进入“社会保险”,选择“医保个账授权”进行授权绑定。

    2、“南宁医保123”APP

    授权人通过手机应用商城(如:应用宝、PP助手、苹果应用商店等)下载安装“南宁智慧社保”或“南宁医保123”APP,注册登录后进入APP首页,选择“医保个账授权”进行授权绑定。

    3、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授权人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cn),在首页“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与查询个人服务”,选择个人登录,登录后选择“医保个账授权”进行授权绑定。

    绑定后该怎么使用?

    在结算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对方社保卡去就可以了。

    注意

    1、目前该政策仅在南宁市职工医保范围内实行,参加了南宁市职工医保的A先生,如果家人参加的是区直医保或南宁市以外其他城市的医保,捆绑授权后,家人可用A先生的医保个人账户,但A先生不能用家人的医保个人账户。

    2、需要变更使用人的,需由授权人持本人和变更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夫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授权人当前医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变更。

    问:我的社保卡授权绑定可以绑定多少人?

    答:使用人数可以是多人。但是,在选择与授权人的关系时要记住啦,儿、女未限制数量,其他关系都是只有一个哦。

    问:对使用人参保有什么条件限制吗?比如说我岳父是外地的参保人,我可以绑定他吗?

    答:只要使用人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城乡居民、城镇居民、新农合),而且处在正常参保状态,无论是南宁的,还是外地的,都可以绑定。

    问:绑定授权时如何确定双方关系,如怎样证明配偶父母、配偶等身份?

    答:这个问题啊,考验你真心的时候到啦,不需要特别证明,但一定要实事求是哦,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问:个人账户授权绑定成功后,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代为支付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答:只需要提供使用人的身份证号及授权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就可以啦,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问:我是南宁参保职工,现在还在用医保卡,没有及时去换社保卡,那我的医保卡能授权绑定儿子吗?

    答:可以通过南宁市人社网站可以用医保卡授权绑定;手机App 在注册时需用到社保卡号;“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可用社保卡或身份证绑定。

    问:我是南宁参保职工,我的社保卡授权绑定之后,使用人可以到区、县定点医疗机构刷我的卡吗?

    答:可以,只要是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含五县一区)都可以刷,但桂林、柳州等南宁市外的医疗机构就不能刷哦。

    问:南宁市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有哪些?

    答:可以登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南宁市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南宁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问:绑定账户后,要变更使用人信息,需要到哪里办理呢?

    答:市本级参保职工可以到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办理,各县(区)职工到所属县(含武鸣区)社保局办理。

    此次《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广西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政策,从2017年自治区本级、南宁市局部探索试点到全区范围内的全面实施!想想就很激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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